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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為國營事業的台灣電力公司,將率先在台灣推動大規模建置太陽光
電的發電計畫。台電擬從明年起的四年內,編列三十五億元,並評估
優先建置包括澎湖的七美、高雄的興達、路竹,及核二廠等二十五處
的太陽光電發電計畫,總裝置容量為一萬瓩(KW),全案近期內可
望送交台電董事會討論定案,預料此一投資案,將掀起國內公、民營
業界跟進投入建置太陽光電的發電計畫熱潮。
為推動建置太陽光電發電計畫,台電已將位於台中的風力發電工務所
組織提高層級,改為風力發電施工處,並增加其組織編制與員額,未
來該處將肩負起台電的風力發電與太陽光電等兩大監造工作。在該組
織調整之後,原工務所主任陳武雄,則調升為經理;另副主任謝明欽
,則調升為副理,未來該處將為台電推動太陽光電的監造工作,打頭
陣。
鑑於中南部的陽光普照,台電擬建置太陽光電的發電計畫,將以中南
部為主;北部為輔,台電預定明年起的四年內,展開全台的二十五處
太陽光電的發電計畫。其中,明年擬先編列一億八千七百萬元的預算
,優先考量建置包括澎湖的七美、高雄的興達、路竹及核二廠等地。
到了九十八年,台電擬再投資六億九千九百萬元,展開該項建置行動。
台電主管表示,台電建置太陽光電計畫的安裝地點,將從台電全省六
千多個房舍中,遴選最適當的地點,進行建置,其設備來源包括德國
與日本等廠商。以一瓩須要十二平方米面積計算,總裝置容量一萬瓩
的太陽光電建置計畫,其所需總面積將達十二至十五萬平方米,一年
總發電量為一千二百萬度。
而台電小場址的太陽光電計畫,內部傾向先自用,多餘的電力,再併
入供電系統;另台電大場址太陽光電的發電系統,則將接到市電系統
,作為台電電力的供應來源之一。
依台電內部評估,太陽光電的發電成本,每度為十八至二十元不等,
遠高於風力發電每度一.九元,及火力發電每度二.七至二.九元不
等的水準。不過,已通過立法院一讀程序的再生能源法,未來若三讀
通過之後,政府將來可祭出補貼政策,鼓勵公、民營機構投入建置無
污染的太陽光電計畫,屆時,將可大幅降低太陽光電每度的發電成本。
據了解,二○一○年,我國太陽光電的發電總裝置容量為三萬一千瓩
,約占我國發電總裝置容量四千二百萬瓩的比率,還不到千分之一。
<摘錄工商A11版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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