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lose

台新金控為增加投信子公司,原擬合併富鼎投信,但台新金最後並
未如期履行合約,富鼎投信一氣之下告上法院,富鼎投信董事長林
蔚東並要求台新金支付違約金4,613萬元。
台新金是在一項資訊中揭露指出,「95年6月本公司原擬投資富鼎投
信,並與富鼎投信董事長林蔚東簽署股權轉讓預約,惟因遲未取得主
管機關對於交易之許可,預約因而自動失效,林蔚東對此有不同看法
,因此向台北地方法院要求本公司支付違約金4,613萬元,尚未判決
。」
對於富鼎投信對台新金提出告訴,台新金高層主管日前解釋,台新金
未投資富鼎投信是因為「無法執行」,理由是台新金不可能賣掉手中
持有的台新投信45%股權,而且是否要賣掉台新投信股權,也必須要
經過董事會的同意。
台新金高層主管並強調,法令規定金控旗下只能擁有一家投信,且金
管會在核准台新金買進富鼎投信的案子時,要求台新金要在一段時間
內(依規定是在三年內)賣掉台新投信持股,但台新金無法答應能在
一定期間之內賣掉,所以使這個案子無法執行。
台新金與富鼎投信是在93年9月16日共同宣布,台新金將以9.2億元,
以每股37.5元的價格購入富鼎投信約82%股權。
依台新金規劃,是希望納入富鼎投信當時資產規模515億元,使台新
金管理規模能從500億元成長到1,000億元。
<摘錄聯合理財網>


如果您有任何關於【 富鼎證券投 】的股票交易 諮詢歡迎來信
或者有任何《富鼎證券投》的資訊提供或交流歡迎指教來電指教
MSN:racky168@msn.com
Mail:
racky168@gmail.com
電洽:02-29792377-----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racky16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