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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光三越昨天針對與北京華聯集團的投資爭議指出,事件起因於
雙方對部分裝潢工程款分擔比例的認定不同,但有爭議的金額僅
約數千萬元人民幣;此外,良木企業並沒有承包大陸新光天地的
任何工程。
新光三越正積極準備重返談判桌,希望經協商化解爭議,恢復原
合約狀態,由新光團隊繼續經營北京新光天地。
新光三越表示,二○○五年新光三越與北京華聯集團宣布合資成
立北京華聯新光公司,其中,台灣的新光三越和華聯集團各持股
四成,新光三越董事長吳東興妻舅彭再弘設立的良木企業和另一
位大陸法人股東各持股一成。目前公司實收資本人民幣二點五億
元,新光三越與北京華聯各支付現金人民幣一點二五億元。地上
建物由擁有土地者興建,完工後由新光天地承租。
新光三越協理洪柄棟說,台灣新光三越負責的工程主要是承包內
部裝潢,總額約人民幣一點五億元,所有發包工程都經過北京華
聯派駐財務總監審理後付款,也都提報董事會通過。
不過,其中因為牽涉到部分建築物內部結構變更,新光三越認為
,變更某些部分所支出的費用,應該由負責興建的地主承擔或是
按照較大比例分攤,扣住約數千萬元人民幣的工程款尚未支付。
洪柄棟說,八月中旬華聯集團質疑這部分扣住的工程款,認為這
是台灣管理團隊「管理不善」。當時新光三越董事長吳東興和總
經理吳昕達認為只是誤會,董事會開了四天,但華聯集團仍有疑
問。接著就爆發吳昕達被「請」下飛機、華聯集團全面進駐。
洪柄棟也說,良木企業雖然是新光天地的法人股東,但從未承包
工程或接受轉包工程。良木負責人彭再弘出現在新光天地工地,
主要是以股東身分義務監督工程,並沒有在大陸設公司包工程。
新光三越也強調,華聯集團片面解聘除了總經理吳昕達以外的所
有台幹,解聘令迄今沒有書面資料,也與合約載明由新光三越負
責經營的條件不符。
<摘錄聯合理財網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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