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捷鴻(5213)及亞昕(2577)今天下午發布重大訊息,說明合併條件變更
。兩家公司今年3月宣佈將進行合併,換股比例為1比1;不過,由
於合併計劃遞延,市場預期換股比例將變更,細節可望在下午董事
會後明朗。
亞昕與捷鴻今年3月宣佈將進行合併,換股比例為1比1,捷鴻為存
續公司,合併基準日為9月3日。不過,由於亞昕未能在基準日前完
成除息,與合併計劃不符,兩家公司在8月底宣布合併計劃延後。
捷鴻董事長李志廣日前表示,捷鴻、亞昕合併計劃時程雖延後,但
合併的方向不變,惟仍需依照程序進行,合併案需達成雙方股東最
大權益。
捷鴻原從事軟體、網路服務,後轉作土地開發,並在去年11月更名
為「捷鴻開發」,目前持有林口土地逾4000坪,是除了遠雄集團以
外的大地主。公司計畫將其中3500坪土地在明年推出建案,總銷金
額逾80億元。
而亞昕開發在林口深耕多年,在當地已建立知名度,除了在林口持
續推案,也並擁有多筆台北市土地,包括中山北路、長安東路;也
與興富發(2542)、宏盛(2534)合作開發捷運共構案及豪宅案。
亞昕今年預計每股配發2元現金股利,據了解,未能及時完成除息,
與工程入帳遞延有關。由於亞昕尚未公佈除息日期,市場預期,兩
家公司正式合併,恐需延至明年以後。
<摘錄聯合理財網>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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